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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2-10 10:05:03 来源:天津人才招聘网
导读:有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记录,则可以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。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用人单位缴纳了社保后,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是能证明劳动关系的,是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。但双方能证明社保缴纳只是挂名交纳的除外。
代缴社保,是否存在劳动关系?
1.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前提是存在用工,即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。没有用工关系,仅凭社保缴费记录凭证,不能证明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。
2.代缴社保违法。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第四条规定,“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。”因此,缴纳社保的主体是成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职工。另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第五十七条、第五十八条规定,社会保险登记为属地登记,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办理。
总之,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,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,才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。如果双方没有建议劳动合同关系,只是通过挂靠代理公司来缴纳社保,在法律上是不允许。
不交社保意味着这个公司违法了国家的法律法规,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: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,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,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。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是法定义务。所以公司在用人期间如果不给员工缴纳社保,属于违法行为,员工可以去社保稽查科举报,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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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代缴社保,是否存在劳动关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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